| 国内生产总值
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口货物和服务。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国民生产总值
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成果。一国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主要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非常住单位,同时,国外生产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从而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概念,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减去付给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不同,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生产概念,而国民生产总值则是个收入概念。
可比价格
指在不同时期的价值指标对比时,扣除了价格变动的因素,以确切反映物量的变化。按可比价格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换算。
不变价格
指用同类产品的年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年产品价值。按不变价格计算的产品价值消除了价格变动因素,不同时期对比可以反映生产的发展速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五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49年到1957年使用1952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到1971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格,从1971年到1981年使用197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到1990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从1990年开始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
平均每年增长速度
在我国计算平均增长速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习惯上经常使用的“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是以间隔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另一种是“累计法”,又称代数平均法或方程法,是以间隔期内各年水平的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比较接近,但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大起大落时,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差别较大。本《年鉴》内所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除固定资产投产是用“累计法”计算以外,其余均用“水平法”计算。从某年到某年平均增长速度的年份,均不包括基期年在内。如建国四十三年平均增长速度是以1949年为基期计算的,则写为1950—1992年平均增长速度,余类推。
各个计划时期
表内所用各个“时期”代表的年份如下:恢复时期为1950年到1952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一五时期)为1953年到1957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二五时期)为1958年到1962年;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三五时期)为1966年到1970年;第四个五年计划期(简称四五时期)为1971年到1975年;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五五时期)为1976年到1980年;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六五时期)为1981年到1985年;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七五时期)为1986年到1990年;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八五时期)为1991年到1995年。
三次产业
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通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和渔业)。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水利服务业和水利业,公路、内河湖)航道养护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用于最终消费和投资,以及净出口的货物和服务支出总额,它反映本期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的使用构成。这一总量就是支出法测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具体包括总消费、总投资和净出口。
总消费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也就是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或外国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不包括非常住居民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总消费分为居民消费和社会消费。(1)居民消费 指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包括居民以货币直接购买的各种消费品和直接支付的房租、交通、医疗、文教等各种服务费支出;居民本期自产自用的消费品和自有住房的虚拟消费;居民以实物工资形式获得的各种生活消费品等。不包括居民用于购买房屋和生产的支出。(2)社会消费 指政府部门的总产出扣除其销售收入后的价值。也就是指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将其生产活动总成果提供给政府,由政府部门购买并提供给全社会享用的社会消费支出。
总投资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对固定资产和库存的投资支出合计,分为固定资产形成和库存增加两项。(1)固定资产形成 指从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购置、转入和自产自用的固定资产中,扣除已有固定资产的销售和转出后的价值。固定资产形成包括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器具购置价值,以及新增役、种、奶、毛、娱乐用牲畜和新增经济林价值等。(2)库存增加 指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库存实物量变动的市场价值。期初与期末差额为正值表示库存增加,负值表示库存减少。具体包括本期购买的原材料、燃料和储备物资等商品库存;本期生产的产成品、半成品和在制品等产品库存。
净出口
指出口与进口的差额。出口包括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总值;进口包括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总值。由于服务活动提供与使用同时发生,因此服务的进出口业务并不发生出入境现象,应把常住单位从国外得到的服务作为进口,反之,非常住单位从我国得到的服务作为出口。
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而应提取的补偿价值,它反映了全部固定资产在本期生产中的资产转移价值。各类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折旧费。对不计提折旧的单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部队和居民住房则应进行虚拟折旧。
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为常住单位提供劳务而获得的各种报酬,它反映劳动者参与增加值创造而获得的原始收入。具体包括从各种来源开支的货币工资和实物工资,即单位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形式,从成本、费用和利润中为劳动者支付的各种开支,以及个体和其他劳动者通过参加社会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各种劳动报酬。
生产税净额
指生产税与补贴之差,它反映政府从本期创造的增加值中所得到的原始收入份额。生产税是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和规费,具体包括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值税、管理费开支的税、应交纳的养路费、排污费和水电附加等,以及烟酒专卖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是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收入转移,因此视为负税处理,包括政策亏损补贴、粮食系统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收入等。
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国民经济核算是以社会再生产过程为对象的全面、系统的核算。国原来采用的是"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英文简称MPS体系)。随着经济特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旧的核算体系越来越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系和宏观管理的需要。因此国务院要求1992年在国家和省一级建立起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基本框架,1995年实现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全面过渡。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英文简称SNA)是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核算制度。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国民经济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对从生产、分配,到交换、使用的社会再生产全过程进行完整的描述。它从整体结构上将国民经济循环所表现的产品实物运动和货币资金运动以及经济存量和经济流量所形成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联系起来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由社会再生产核算表和经济循环帐户两大部分组成。社会再生产核算表包括五张基本表和七张补充表。基本表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平衡表和资产负债表。补充表包括:人口平衡表、劳动力平衡表、自然资源表、主要商品资源与使用平衡表、企业部门产出表、企业部门投入表及综合价格指数表。经济循环帐户是运用核算方法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描述,它包括经济总体帐户、机构部门帐户及产业部门帐户。
零售价格指数
反映城乡商品零售价格变动趋势的一种经济指数。零售物价的调整变动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的生活支出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影响居民购买力和市场供需平衡,影响消费与积累的比例。因此,计算零售价格指数,可以从一个侧面对上述经济活动进行观察和分析。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综合了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取得。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反映城市职工及其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及其程度的相对数。编制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职工货币工资的影响,作为研究职工生活和确定工资政策的依据。
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反映农村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用它可以观察农村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影响,直接反映农民生活水平的实际变化情况,为分析和研究农村居民生活问题提供依据。
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
反映国有商业、集体商业、个体商业、外贸部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各种经济类型的商业企业和有关部门收购农产品价格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研究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的变化情况,以及对农民货币收入的影响,作为制订和检查农产品价格政策的依据。计算指数所选的商品有11个大类、包括276种农副土特产品。采用加权倒数平均公式(即按报告期实际收购金额加权综合法)计算。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反映农村市场工业品零售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通过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工业品零售价格变动对农民货币支出的影响。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反映全部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其中除包括工业企业售给商业、外贸、物资部门的产品外,还包括售给工业和其他部门的生产资料以及直接售给居民的生活消费品。通过工业生产价格指数能观察出厂价格变动对工业总产值的影响。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反映固定资产投资额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固定资产投资额是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和其他费用投资完成额三部分组成的。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应首先分别编制上述三部分投资的价格指数,然后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求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总指数。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可以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的各类商品和取费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消除按现价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中的价格变动因素,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为国家科学地制定,检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供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年度统计的全国人口总数内未包括台湾省和港澳同胞以及海外华侨人数。市镇总人口和乡村总人口(一般是按常住人口划分的)
市镇总人口 指市、镇辖区的全部人口。乡村总人口指县(不含镇)的全部人口。
市 指经国家批准成立“市”建制的城市。
镇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镇。
1963年以前为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的。1964年起改为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非农业人口占70%以上,或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不满3000人,非农业人口占85%以上的。1984年后又调整为,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或总人口在20000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或总人口在20000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或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人,都可建镇。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平均每千人所出生的人数的比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出生人数是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是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在业人口(又称就业人口)
指十五周岁及十五周岁以上人口中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 · 不在业人口 指十五周岁及十五周岁以上人口中未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包括:在校学生、料理家务、待升学、市镇待业、离退休、退职、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在业人口。
· 社会负担系数 指社会劳动人口与被抚养人口的比例。计算公式: 社会负担系数=被抚养人口÷劳动人口×100% 老年负担系数
指社会劳动人口与老年人口的比例。计算公式: 老年负担系数=老年人口÷劳动人口×100% 少年负担系数 指社会劳动人口与少年儿童的比例。计算公式:
少年负担系数=少年儿童人口÷劳动人口×100%
工业
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 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
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 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轧花、缫丝、
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 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
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 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 1984年以前农村的村及村以下办工业归属农业,1984年以后划
归工业。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分为两类: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和工业活 动单位。 (1)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 是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
单位。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
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独立核 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2)工业活动单位 是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
种工业生产活动的经济单位。它包括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主营业 务活动(即工业生产活动)划分的主营业务活动单位和非工业企
业所属的工业生产活动单位(即原非独立核算工业生产单位)。 工业活动单位,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具有一个场所,
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工业活动;②单独组织工业生产、经营 或业务活动;③单独核算收入和支出。
· 国有经济工业
(即过去的全民所有制工业或国营工业 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 国家机关、部队、科研机构、学校、人民团体和国有经济企事业
单位等举办的国有经济工业。1957年以前的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 后均改造为国营工业,1992年改为国有工业,这部分工业的资料
不单独分列时,均包括在国有工业内。
· 集体经济工业
指生产资料归公民集体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 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包括城乡所有使用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以
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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